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安徽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加强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学校研究决定申报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不断深入,使“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在校园内蔚然成风,让普通话真正成为教师的职业语言、校园的通用语言。
二、工作目标:
1.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良好氛围。
2.健全、完善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进一步规范推普工作,强化“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力度,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3.做好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有关准备工作和语言文字工作档案整理,力争通过市语言文字工作专家组的验收,跻身“巢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行列。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成立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
领导组
组 长:黄传胜
副组长:叶宏兵 孙礼平 李远静 万从华
成 员:胡开林 苏长安 徐立华 朱鹏信 符义福 郑晓华
刘晓华 刘德海 黄 敏 张 沛 骆正魁
办公室:
主 任:朱鹏信
成 员:刘德海 黄 敏 张 沛 骆正魁 陈婷婷 张 荣
李 群 李 华 魏秀玲 高文芳 沈兆钧 赵世俊
(二)宣传发动
1、利用校刊、广播站和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广泛宣传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使全校师生了解创建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
2、利用学校工作指导牌、电子大屏幕、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等,张贴创建标语,营造创建氛围。
3、通过教职工大会、年级部会议、教研室会议以及团委和学生会、班委会等渠道,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加“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三)部门分工
教务处:
1.布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学校网站设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栏目;
2.检查教师教案、板书、作业批改中写规范字和课堂教学使用普通话请况;
3.检查各类教材、教辅读物、讲义、试卷等用语用字以及汉语拼音使用规范情况;
4.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基本内容和条件;
5.负责校办刊物的用字规范;
6.检查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教师100%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没有达到的要进行培训重新参加测评;
7.组织有关语言文字规范纳入探索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的课题研究,提供相关论文;
8.组织师生个人或集体参加市级以上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并提供获奖证书 。
语文教研室:
1.要求学生课堂内外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2.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等纳入各类学生评优评先活动的基本条件;
3.每年开展一次“推普周”活动;
4.开设有关普通话、汉语拼音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的校本课程和讲座;
5.组织学生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团委:
1.负责学校广播站专题宣传,提供广播稿;
2.教育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到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办公室:
1.负责学校公文、公章、通知、告示、校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校内外各种宣传材料文字规范化检查;
2.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基本内容和条件;
3.提供行政人员普通话水平达三级乙等及以上的证书。
政教处:
1、每学期安排1次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主题班会和国旗下的讲话,并提供文字稿件;
2、安排与语言文字工作相关的班级黑板报专题宣传,并提供照片。
总务处:
1.为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提供物质保障;
2.协同教务处和政教处制作和安装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永久性固定宣传牌。
巢湖市二中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领导组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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